工资纳税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缴纳社保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低于5000元,无需缴纳个税。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2020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2020个人所得税税率怎么算的?
工资纳税金额=(工资所得-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缴纳社保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低于5000元,无需缴纳个税。
2、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0-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3、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000元-1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4、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12000元-25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5、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25000元-35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进行税务处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这就要求企业对工资薪金、个税、社保的核算要正确,部分企业和员工约定工资为税收工资,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个税的纳税申报和会计核算前,将工资薪金换算成税前工资,按照上述正确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将所谓的个税是否能税前扣除问题在核算阶段就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史上首次 2020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来了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0
法律分析: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